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根据《关于在全校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就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全校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党纪学校教育读书班时间原则上于5月底前完成,时间一般不少于3天,可结合实际连续安排,也可按专题分段安排。
2.读书班可采取专题辅导、个人自学、集体研学、交流研讨、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进行,其中,专题辅导、交流研讨等集中学习次数不少于3次。学习主要以自己学、自己讲为主,专题辅导次数不超过交流研讨次数,并对提高学习质量提出要求。
3.通过举办读书班,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逐章逐条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4.领导班子成员在个人充分自学基础上,结合近年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参考近两年支部主题党日典型案例通报材料),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全覆盖交流研讨。
5.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好教育警示片的观看,观看片源可参考学习强国党纪学习教育专栏之警示教育(https://www.xuexi.cn/xxqg.html?id=d65580f10bd542fba55ff894ce25a45a)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领导班子读书班方案于开班前3天提前报校党委党纪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联系人:李银霞,联系电话:84225811
江汉大学党委党纪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