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校党委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的通知

发布者:李银霞发布时间:2024-04-26浏览次数:595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根据《关于在全校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经校党委研究同意,定于近期举办校党委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4月28日至30日,时长3天。

地点:专题辅导及集体研讨在行政楼216会议室;集中学习、观看警示片在师生活动中心301报告厅;个人自学地点结合实际自行安排。

二、参学人员

1.全体校领导;校纪委委员;党群部门主要负责人全程参加读书班。

2.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只参加29号全天学习安排。

三、学习安排

(一)4月28日(星期日)

上午9:00—11:00  个人自学

自学内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下午14:00—16:30  个人自学

自学内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二)4月29日(星期一)

上午9:00—11:30  专题辅导

学习地点:行政楼216会议室

参学人员:全体校领导;校纪委委员;党群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

学习内容:

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辅导报告

2.覃道明同志讲话

下午14:30—16:30  集中学习、观看警示片

学习地点:师生活动中心301

参学人员:全体校领导;校纪委委员;党群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

学习内容:

第一阶段:集中学习

第二阶段:集中观看警示片

(三)4月30日(星期二)

上午8:30—10:30  集体研讨

学习地点:行政楼216会议室

参学人员:全体校领导;校纪委委员;党群部门主要负责人。

学习内容:

1.研讨发言。3位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围绕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作研讨发言(每人10—15分钟),其他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作书面交流。

2.覃道明同志讲话

下午14:00—16:30  个人自学

自学内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四、有关要求

1.参学人员要严格遵守学习纪律,按照读书班学习安排,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紧密结合个人成长进步、学习工作实际,逐章逐条学,推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入脑入心。

2.参学学员按时参加学习和研讨活动,专题辅导、集中学习及观看警示片请提前10分钟进场,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按规定请假。

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参照校党委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的安排,精心组织好本级党组织读书班安排,按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要求及时报送学习报表。

联系人:李银霞,联系电话:84225811

 

 

 

江汉大学党委党纪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26日